官方首页 英国留学 美国留学 澳洲新西兰加拿大留学 优越国际电信 中英校园达人秀 魅力英国摄影赛 咨询队伍 合作加盟 下载专区
  美国留学申请 美国签证信息 美国留学生活      
美国留学新闻 了解美国留学 美国夏冬令营 联系我们 人才招聘
 
* 优越教育官方主页
* 优越教育美国站
* 优越教育英国站 1
* 优越教育英国站 2
* 优越国际电信 2011
* 2011中英校园达人秀
* 魅力英国摄影大赛
优越顾问团队
Jade老师 首席留学顾问
张 煜 资深留学顾问

沈斌萍 资深留学顾问

谭宇雄 资深留学顾问
刘雨墨 资深留学顾问
孙思聪 资深留学顾问
立刻联系我们
收藏本页面
打印本页面
美国名校
美国留学申请
留学实用工具
美国天气预报
英国天气预报
世界时钟
国际标准实时汇率
伦敦地铁路线查询
纽约地铁路线查询
中文电码查询(签证必用)

在线翻译 (翻译必用)

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
  你所在的位置: 首页 -> 美国签证信息 -> 移民签证 -> 移民签证:美国参议员提案设立10万美元投资移民  

移民签证:美国参议员提案设立10万美元投资移民

出处: Aaron , 已有1039 人浏览过此网页, 发布时间: 2010/12/18
 
 

  据美国相关综合报道,面对各种消息一再表示人才外流对美国经济造成损害,美国参议员柯瑞(John Kerry)和鲁加(Richard Lugar)当地时间24日提出制定创业签证的法案(Start-up Visa Act),使美国开放接纳移民创业者。这对很多人而言是一个好消息。

  这项法案如通过施行,外国人只要能够获得某个赞助者投资至少10万美元,或是从合格的创投公司获得至少25万美元,就可以拿到美国签证。当事人只要在两年内创造至少五个工作(雇用配偶或子女不算),再吸引到100万美元投资,或是使营收达到100万美元,就可以在美国合法居留。

  这项提案获得100多个重量级投资者和创投家支持。他们联名写信,抱怨移民创业家经常不可能获得签证,以留在美国。信中说:甚至在创业者已拥有某种签证之时,他们通常也不能利用这种签证创办公司。因此,他们经常必须离开美国,到别的地方创业,导致美国白白失去创新企业家,以及随之创造的工作。

  创投家热切支持这种提案其来有自,因为美国由创投业支持创办,后来股票上市的企业,有25%是由移民创立的,包括谷歌、雅虎、电子海湾和英特尔。全国创投资金协会的研究报告断定,外国企业家创办的公司,更可能制造高科技的高薪工作。

  美国现有一种很难获得的eb-5签证,这种美国投资移民类型规定移民必须在美国投资至少100万美元和雇用十名员工(部分偏远地区50万美元)。向高技能移民核发的H1B签证,每年只有65000个名额,另有2万个名额保留给拥有高等学位的人。

  鉴于每年从美国大学获得科学学位的毕业生只有中国的五分之一,这些名额实在有限。创业签证还有一点与H-1B签证不同:获得这种签证的外国人不会占用美国现有的工作。

 

 
移民签证:为什么选择美国投资移民... 移民签证:留学移民,安全是关键...

   * 浏览过此页面的用户也对以下信息感兴趣:

留学美国:应对SAT单词记忆

2012美国留学相关考试安排总结...

耶鲁教授狠批中国学生介绍信千篇一...

攻破GMAT阅读题七大秘诀

托福考试该猜就猜

增强新托福口语回答连贯性的六大技...

托福口语备考全攻略

托福作文评分现已采用E-Rate...

迎战“美国高考”专家解析SAT试...

与GMAT考试最匹配的十大“铁金...

   * 您可能会对以下信息感兴趣:

弗吉尼亚大学针对国际学生的特长奖...

美国大学奖学金审核标准及申请建议...

转学美国可申请的5类奖学金

影响美国大学奖学金申请的因素精解...

美国奖学金申请条件

资金情况写差些是否有助申奖学金

美国留学奖学金申请全攻略

如何申请美国奖学金?

美国硕士奖学金申请宝典

美国留学:研究生申请美国大学奖学...

网站地图   |   法律声明   |   友情链接   |   公司简介   |   招聘信息   |   联系我们
China (上海): 中国上海市浦东, 世纪大道88号, 金茂大厦, 31楼, 200120, 电话: +86 400 666 1553, 传真:+86 (0)21 2890 9999
London (伦敦): Longcroft House, 2-8 Victoria Avenue, London EC2M 4HE, 电话 : +44(0)203 206 1211,传真 :+44(0)203 206 1101

PECCN.COM   2010-2015   网站版权为 优越教育国际有限公司所有   英国工商局注册号: 0709 2225    沪ICP备11002313号